乐居城更讯 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李晓龙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我国的广大城市和乡村,有大量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城乡建设中统筹保护、利用、传承,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
去年5月,中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1982年,我国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文件。
《意见》明确,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同时要求,一是、把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出来,纳入到保护清单中,明确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二是、要推进活化利用,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加大开放力度,更好地服务公众,将其用起来、活起来。三是、要融入城乡建设,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妥善处理新区、老城关系,既要合理疏解老城过重负担,更要保护好老城的肌理和风貌。
《意见》提到,推进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利用是最好的保护,持续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补足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短板,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触摸到遗产的温度,感受到文化的魅力。
李晓龙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对各名城保护传承的工作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评估成果,推动问责问效、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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