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年年315,年年有维权。虚假宣传“房”不胜防,质量不达标,精装变简装;中介套路深,二手质量问题谁来担?邻里关系大考验,楼上渗水怎么办?买房不踩坑,不做傻白甜,萌新买房更要看!乐居特别策划#广州楼市315#:携手专业律师团队,构建中国购房者法律援助平台,为购房者答疑解惑。
来自广州网友问题:
销售人员宣称小区将配备“九年一贯制名校”,并以此为卖点诱导购房者,后来却一改口径,并在宣传物料中删除名校相关措辞,并对学校避而不谈,购房者该如何依法维权?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郭素静律师分析: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陷阱,销售人员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往往会以“配备名校”或者“学区房”等噱头来吸引购房者,但后来却予以否认,销售人员的这一做法明显属于虚假宣传,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避免落入虚假宣传的陷阱中,建议购房者不要过于相信开发商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和广告描述,一定要看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是怎么写的,合同中有没有涉及到销售人员的上述宣传内容的陈述以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开发商往往会以购房合同没有承诺过为由主张免责,而事实上购房者也往往因为举证不能而败诉;同时,购房者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如规划、房管、建设等部门进行查询、核实与房屋相关的信息,以确认销售人员的说法是否属实;此外,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比如将开发商的宣传册、视频、小区的规划图、沙盘等进行拍照或录像,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进行录音录像,以便发生纠纷时有证据在手,不至于口说无凭;最后,购房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投诉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或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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