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是无数“广漂”在这个城市落脚的第一站。
广州城中村和各位“包租公”“包租婆”,在全国都叫得响名号,比如坐拥10栋楼、身价上亿的石牌村鸭仔饭阿叔。不过,对广大打工人来说,对城中村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是租金便宜,生活便利,另一方面则是环境脏乱差、治安管理欠佳。
近年来,随着出租屋第三方代管模式的星期,不少城中村出租屋正在走向专业化和规模化,居住品质环境不断提升。
日前,广州市住建局草拟了《关于推进第三方代管模式提升“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保障资金安全
租金押金都要走监管账户
目前,城中村中的规模化租赁住房,多是长租公寓品牌在经营。不过,这份意见稿中提到,村集体、经济联社也可以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自愿入股成立住房租赁企业。
此前一段时间长租公寓频频“爆雷”,让都市打工人难以安居。我们注意到,在规范管理方面,意见稿中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首先,确保房源真实性。
住房租赁企业不仅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还需将自有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通过“阳光租房”平台按照标准地址录入所经营的全部房源信息,取得房源代码后方可对外发布。
同时,保障资金安全。
在开展业务前,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广州市的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在报送开业信息时提供账户信息,通过该监管账户收取租金及押金。
租金原则上按月支付,鼓励采取“押一付一”“押二付一” 的交易方式。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月租金两倍的金额,全额冻结纳入监管。为防止乱收费,住房租赁企业需要对收费内容实行明码标价。
而且,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不得强制驱逐承租人。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用以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提升居住品质
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握手楼密布的城中村,存在不小的消防隐患。
为打通消防车通道,意见稿中规定,“城中村”道路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以综合整治为主,进行局部建筑拆建、建筑物功能置换,消除安全及火灾隐患。因此而拆除的建筑,可按照拆除面积重建。
此外,提升改造时还可通过楼宇之间建设连廊等方式解决“城中村”租赁住房与现行建筑、消防标准不相符的问题。“三线整治”、雨污分流也被纳入改造范围。
配套设施方面,经区规划部门审批,品质化提升改造后的“城中村”可建设商业裙楼或配建特色商业街区,允许引进特色餐饮、连锁便利店等业态,完善商业配套。
而提升改造后已形成封闭式管理社区的“城中村”,根据人流规模,由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公交站点;由所属街道在人员居住集中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加强治安管理
实时监控与公安网络互联
治安管理方面,提升改造后的“城中村”,可按社区业态实施统一封闭式管理,网络实时监控,与公安部门进行网络互联。由街(镇)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
推进出租屋门禁系统建设。采取集体经济支持、出租屋业主自筹、“城中村”第三方代管企业出资建设等多渠道、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引导符合安装条件的出租屋业主(代理人)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推进出租屋门禁系统建设,门禁建设按省公安厅的接口标准采集人屋设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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