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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万/㎡起拍!越秀区近5亿挂牌“烂尾楼”蚊型地
来源:乐居买房2020-08-07 09:16:30
摘要
地虽靓,但拆迁遗留问题不容易解决。

  难得!老城区越秀居然挂地了!

  8月7日,广州超65亿元挂出两宗地块,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位于黄金地段的越秀区广九大马路以东、白云路以北地块,其起拍价为49460万元,折合楼面价26030元/㎡(未扣除回迁房面积)。但地块占地面积仅2227.66㎡。相当于5个半篮球场大,十分“蚊型”。

  地块将于2020年9月7日15时起限时竞价。

  而另一宗地块位于番禺新造,起拍价为609830万元,折合楼面价2万元/㎡,将于2020年9月28日10时起限时竞价。

  越秀区广九大马路以东、白云路以北地块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商务兼容二类居住用地

  宗地面积:2227.66㎡

  容积率:≤14.4

  挂牌起始价:49460万元

  起拍楼面价:26030元/㎡

  越秀广九大马路地块,可是有故事的地块。

  地块于2019年纳入供地计划,目前有一栋搁置了19年的烂尾楼。

地块上的烂尾楼,摄于2019年4月

超高容积率!越秀区近5亿挂牌地块上的烂尾楼,摄于2019年4月

  从地理位置来看,地块处于越秀黄金地段、地铁上盖,一个字:靓!地块西侧靠近东濠涌高架路,南侧临近内环路,白云路公交车站紧挨地块。从地铁6号线团一大广场站走出来,沿广九路直行一段距离便可到达地块所在地。交通出行十分便利。

  此外,地块邻近海印商圈,服装店、小吃店、超市、银行一应俱全。紧邻越秀教育强区东山板块,周边名校云集,一公里内有广州四十中、省一级学校培正小学和东川路小学等。

  根据最新出让要求,由于地块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竞得人须与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原用地单位、被拆迁人(两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按原用地单位与被拆迁人已签订的拆迁协议负责解决被拆迁人回迁安置及补偿事宜,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90天内自行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协议,包括:

  ①.需回迁总建筑面积3508.9923平方米,其中住宅356.2平方米,非住宅3152.7923平方米(包括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1255.7769平方米、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703.0754平方米及原用地单位自有产权的1193.94平方米拆迁面积)。根据核查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和拆迁协议及询问拆迁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上述回迁建筑面积未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②.住宅安排在9层回迁;非住宅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703.0754平方米安排1-3层;其余非住宅安排在1-6层,其中原市邮政局回迁面积安排在首层5至7轴240平方米、二层5至7轴60平方米,首、二层上下可连通使用,五至六层安排回迁893平方米及公配面积300平方米)。

  ③.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负责支付被拆迁户临迁费,每月共363,578.31元,其中一户按每年5%递增,具体以拆迁补偿协议为准,直至回迁安置完毕;④.原用地单位作为回迁户,2年内免收临迁费,满2年仍未回迁的,竞得人需按10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原用地单位临迁费,直至回迁安置完毕)。

  此外,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设立拆迁临迁费监控手续。

  公告还强调本项目地块的拆迁遗留问题(包括已披露或未披露但有可能发生的)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可以看出如此靓地,也非轻易能“啃下”。

  回顾地块历史,由于在2005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中,广州越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符合年检要求,被市建委注销了房地产开发资质,刚刚建起的白云邮政综合楼随后搁置。

  在2013年,广州市建委启动新一轮“烂尾楼”处置工作时,白云邮政综合楼被归类为“已提出盘活处理意见,需细化方案”的一类,禁止居住、经营、停车与仓储。但后来未见开工迹象,大楼一度陷入沉寂。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地块由商业金融业用地,修正为商业、商务兼容二类居住用地,并规划建成一栋高25层的商业体,计容建面19001㎡,容积率高达14.4。大楼高约77.5米,建成后可与一路之隔百米高楼的广东交通大厦和嘉星广场相媲美。

  番禺区新造镇新化快速路东侧地块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

  宗地面积:140637㎡

  挂牌起始价:609830万元

  起拍楼面价:20000元/㎡

  地块位于新化快速路东北侧,紧邻珠江水道,与大学城隔江相望,人文教育环境良好。

超高容积率!越秀区近5亿挂牌

  与上述的越秀广九大马路地块一样,番禺的这块地出让条件也不少: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一内的幼儿园,并按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和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以及《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 号)的要求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番禺区政府指定部门。

  地块南侧有已建高压线路和在建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穿过,西北侧涉及河涌管理范围,竞得人须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制订保护措施,对地块内的高压线、河涌、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等安全控制范围进行合理保护和利用,并按广州市供电部门、水务部门及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意见处理,竞得人不得将上述部门或公司的处理情况作为项目申请延期开发(包括开工、竣工等)的依据。

  此外,竞得人还须在地块一内提供建筑面积13746平方米住房,上述住房由广州市番禺区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竞得人须提供206个机动车停车位供政府性回购住房住户购置或租赁使用,购置标准或租赁标准与该项目其他车位价格一致。

  政府回购住房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番禺区的同意,建设质量、装修标准与该项目其他房屋建设、装修标准一致。若土地受让人开发的商品住宅存在多个装修标准时,政府性回购住房的建设质量、装修标准需取得广州市番禺区的同意。

  政府性回购住房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性回购住房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政府性回购住房物业管理费在房屋移交给广州市番禺区指定单位之日起,3年内由竞得人承担,3年后由广州市番禺区指定单位或住户缴交,具体缴费标准由广州市番禺区指定单位或住户与物业管理公司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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