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州发布了一则重磅新政。
新政内容,围绕城市更新展开,明确要求旧改需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
目的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以解决部分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截图来源:广州市住建局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住建局曾发布意见征询版,经过意见采纳,正式版终于出台。
文件字数不多,却有不少重点。
1、明确户型面积设置。
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户型面积设置遵照有关规定。
中小户型住房具体户型为:
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单间宿舍:建筑面积30m²以下
小户型住宅:建筑面积30m²~70m²
中户型住宅:建筑面积70m²~90m²
2、规划节余建设量,增加政策性住房供应。
更新项目改造范围规划建设量超出自身改造建设量的规划节余,应当优先用于政策性住房配置,主要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使用。
政策性住房户型以建筑面积70m²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为主,其中30m²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的配置比例不低于30%。
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车位(车库)以集中建设为主,相应的用地按划拨处理,其具体类型、户型布局、建设标准、交付时间、回购价格、违约责任等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书面约定。
3、明确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住房配置
按照“相对分离、集中布置、便于管理、安全舒适”原则,在征求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基础上分别相对集中建设村民自住住房、租赁住房。
复建安置区用于建设70m²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等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复建安置区全部住宅建筑面积的25%,倡导多建设30m²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
4、完善详细规划方案、片区策划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旧村庄等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片区策划方案时,应当明确规划节余优先配置政策性住房和复建安置区在征求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基础上配置中小户型租赁住房原则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应落实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和片区策划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性住房、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具体配置比例、配置类型以及回购价格、回购主体等内容。
简单来说,未来的旧村改造中,除了回迁房、商品房,还将新增政策性住房,并且供应量还不低。
此举算是住建部“住有所居”思想的落地,让更多刚需以更优惠的价格实现住房保障。
去年,广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
要完成这项KPI,从城市更新着手,也是较为快捷的方式之一。
截图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另外,还有两个有意思的数据。
首先,未来政策性住房供应量与商品房的供应,比例将达到1:1。
在去年住建局发布的《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广州未来5年将新增商品住房65万套,比政策性住房少1万套。
这对广州楼市,将带来不少变化。
最为明显的当属房价、租金上,政策性住房供应量大增,都将对新房市场、租赁市场起到维稳作用。
其次,新政还“增加”了开发商的利润空间。
在去年发布的意见征询稿中,有一条这样的规定: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等8区,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占融资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的配置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5%和5%。
这条“新规”在正式稿中取消了,商品房面积增加,也有利于提高开发商参与旧村改造的积极性。
当然了,新政落地,对于村民本身,影响可谓极小,回迁安置、货币补偿还是一切如常。
对于这则城更新政,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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