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砍树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去年,广州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引发市民热议,甚至一度登上热搜,阅读量超千万。
为了整治砍树之风,春节刚过,这场“古树保卫战”又有一系列新进展。
事件一:拟出新政,旧改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
2月7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了《广州市绿化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复工第一天即火速发布新政,可见政府对此次砍树事件的关注,以及纠错的决心。
截图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事实上,自去年风波爆发以来,各种护树政策就陆续出台。
本次新政,像是之前政策的“升级补充版”,对砍树惩罚有了更明确的规定,甚至对旧改项目绿地率也有指标要求。
具体亮点,梳理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指标出炉。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不低于25%。
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保障机构、高等院校不低于40%。
宾馆、商业、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及文化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不足二万平方米的不低于30%。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迁移树木或者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的枝条。
砍伐、迁移树木,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200株以上: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0株以上: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其他:报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图源:文旅黄埔
3、申请砍伐树木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机构鉴定、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布,听取公众的意见,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5日。
4、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最高罚款50万元每株。
擅自砍伐或者迁移树木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级古树名木:处以每株3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款;二级古树名木:处以每株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处以每株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事件二:广州多个旧改项目,因砍树被罚款
2月8日,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书,内容均与砍伐古树有关。
首先,对广州市建润建材有限公司长龙村工地导致古树主干根部折断的行为,予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次,长岭街水西社区长龙经济合作社,作为水西社区长龙片三旧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涉案古树未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导致涉案古树被搅拌车撞倒,致死,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则处罚,同一株古树,合计罚款33万元。
截图来源: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这样的行政处罚,其实并不是个例。
在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网站上,输入“古树”,就可看到多则非法破坏古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比如,2018年-2020年2月28日期间,在暹岗村旧村改造项目中,未对拆迁区域古树进行摸底、确认并未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导致14株古树灭失。
于去年10月21日,当事人广州市暹岗大有投资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并罚款40万元。
截图来源: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这样的处罚,也给后续旧改项目打响了警钟。
未来,在做旧改的过程中,除了拆旧建新、引进产业、打造配套,还当思考如何保护古树、遗迹。
事件三:广州召开砍伐树木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昨天(2月9日),广州市召开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会上出席嘉宾有,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永航、市委副书记陈向新等。
林克庆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各项整改任务正按时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关于城市更新,会上也有提及。
林克庆指出,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下更大功夫,需严格落实“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审批事权管理,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科学节俭务实推进城市绿化,更加科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努力走出一条超大城市治理新路子。
从政府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到,对于砍树的问题,有关部门不仅没有“停于思”,而是做到“敏于行”,迅速行动起来,不回避问题、不假手于人。
同时,“更加科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也像是一剂强心针告诉我们,广州旧改不停。
相信有了这次教训,多方都会对历史文化、古树名木的保护重视起来。
也唯有真正达到“新“与”旧“的平衡,城市更新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从本质上提高居民住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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