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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严控!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将调整
来源:乐居买房2021-07-13 18:20:54
摘要
部分区域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7月13日,广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优化调整相关通告意见的公告》,广州交警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管理经验,提出了“中心区严管严控,外围区规范管理”的思路,形成了两份通告(征求意见稿)。

  其中,关于通行范围的通告意见稿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的通行范围,详情如下:

  一、以下区域(均含所指路段)内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东面:科韵中路(广园快速路至琶洲大桥段)、琶洲大桥、科韵南路(琶洲大桥至新滘东路段)以西;

  南面:新滘东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以北;

  西面:机场路(黄石立交至三元里大道段)、三元里大道(广园西路以北路段)、广园西路(三元里大道以西路段)、环市西路(广园西路至西场立交段)、增槎路(增埗桥至西场立交段)、增埗桥、珠江(增埗桥至人民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人民桥、工业大道北、工业大道中、工业大道南(新滘西路以北段)以东;

  北面: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南(黄石东路至广园中路段)、广园中路(白云大道南以东段)、广园东路、广园快速路(科韵中路以西段)以南。

  二、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路、内环路(含A线、B线和高架放射线)、过江隧道通行。

  三、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以下车辆上道路行驶:

  (一)未在本市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同时,意见稿也规定,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不受第一条规定限制。

  另外,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也进一步明确:

  一、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获得CCC认证,并经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

  二、我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三、电动自行车登记按以下情况分类办理:

  (一)居民个人自用车辆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号牌和行驶证;

  (二)网约配送车辆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号牌和行驶证。网约配送车辆应当以网约配送企业名义登记,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不得交予非本企业人员使用。

  四、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五、根据广东省非机动车牌证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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