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远低于住宅市场价的小产权房,看似捡了便宜,却暗含风险。名为“小产权”,实质无产权,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近年来,各地打击小产权房动作不断,广州也不例外。日前,花都区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面向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下达几项“禁令”,并表示将坚决打击小产权房,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
具体有哪些规定?让我们一起看看。
禁令一 · 不得提供经营贷服务
房地产中介机构须严格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1】26号)的有关要求,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要求购房人做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禁令二 · 不得参与炒房
房地产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经营,严禁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经营、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禁令三 · 严禁代理销售小产权房
坚决遏制代理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非法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的规定,严禁参与、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业务,严禁发布小产权房信息、广告,严禁为小产权房提供经纪服务,不得配合开发主体策划小产权房。
《通知》同时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其中写道:
花都区住建局将对无证经营、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使用经营性贷款支付购房款、炒作房价、虚假宣传、发布小产权房信息、代理销售小产权房、参与小产权房建设及为小产权房提供相关服务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巡查并严厉查处。
而参与上述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则被录入“诚信记录”黑名单,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际上,今年4月2日,广州市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当中就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且将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花都之后,其他区会跟进吗?
附:文件全文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