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城更讯 1月12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支持力度。
《通知》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类型、可申请提取对象、可提取限额多少,以及哪类人群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限额是多少,做出了详细规定。
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项目有两类:一是危旧楼房改建项目;二是与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项目,包括多层住宅楼增设电梯等上下楼设施、楼体抗震加固增加阳台、多层住宅楼房平改坡、上下水改造、外套式加固增加面积及更换外窗项目。
提取限额方面,危旧楼房改建项目,提取限额以其在危旧楼房改建中分摊的改造成本实际出资额为限;如缴存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负担改造成本,继续承租改建后的公房,提取限额则以实际支付租金为限。
与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项目,提取限额以在相关改造项目中分摊的改造成本实际出资额为限。
《通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危旧楼房改建个人贷款,支持范围为: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的危旧楼房的产权人或购买改建后房屋的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
贷款额度方面,危旧楼房改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人还款能力和缴存年限确定的额度以及用于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80%,最高不超过70万元。
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危旧楼房改建中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的10%,贷款期限为:改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贷款利率为:改建住房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
此外,《通知》明确,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象为纳入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范围的房屋,产权人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补建。
交存限额,原则上提取限额以本套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达到按届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确定的应交款总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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