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城更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31项内容。其中推进机制3项,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机制。
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的体制机制。主要预期目标上,沈阳、大连市和省沈抚示范区打造为辽宁省城市更新示范区。沈阳、大连市共形成55个、其他城市共形成65个更新区域典型案例。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实现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其中,沈阳、大连市分别建设20个、其他城市各建设5各完整居住社区。抚顺、阜新市打造成为资源转型城市样板。
此外,《方案》提及将坚持市场化方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研究规划、土地、公共资源政策,探索房地产开发商转变为运营商的新模式,引入社会资金进入社区更新、街区更新和工业遗存的更新保护工作。
以及促进多元化投资,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PPP、REITs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和运营。
乐居城更了解到,2020年12月14日签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随后,辽宁省根据框架协议既定事项,多次征求并吸纳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后,研究起草了部省《方案》,并于今年3月31日获得审议通过。
同时,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并与住建部相关司局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后,住建部第2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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