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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原则上不向企业供应摘地后3个月内不具备动工条件的用地
来源:乐居买房2025-04-11 09:08:16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企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的通知。当中提到以下亮点:1、推行“拿地即动工”模式。原则上不向企业供应摘地后3个月内不具备动工条件的用地。常态化推行“拿地即动工”模式,对暂未供地且有快速开工需求的企业投资项目,在企业自愿诚信、协同推进的前提下,允许且保障企业进场进行地质勘探等工作,同时通过“前期介入+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全面前移全过程审批服务。2、减轻企业履约负担对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不再将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承诺作为收回用地、惩戒及企业失信的依据。全文如下:

标签: 投资 拿地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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