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6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
据公示,内容包括落实战略目标、国土空间格局、规划分区、重大基础设施等,提出城市更新的目标、规模、分区、分类、分步骤策略等。
本次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总面积7434平方公里,面向现状低效粗放利用的存量土地与建筑物。以“三旧”用地(旧村庄、旧城镇、旧厂房)为基础,纳入村镇工业集聚区、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以及其他老旧小区、旧楼宇等城市更新资源。
根据规划,至 2035 年,拟推进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与混合改造项目297个。其中:旧村庄改造项目281个,包括全面改造项目259 个;混合改造项目22个,主要为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旧村,在落实相 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以核心保护区微改造及历史文化资源 保护和活化利用、其余范围可全面改造的混合方式推进。旧城混合改造项目16个,综合运用各项政策以“留改拆”混合 —69— 改造方式推进。
按行政区分,越秀区 8 个(旧村 4 个、旧城 4 个),海珠区 13 个(旧村 12 个、旧城 1 个),荔湾区23 个(旧村 20 个、旧城 3 个),天河区 19 个(旧村 18 个、旧 城 1 个),白云区 26 个(旧村 24 个、旧城 2 个),黄埔区 70 个(旧村 67 个、旧城 3 个),花都区 28 个(旧村 28 个), 番禺区 34 个(旧村 33 个、旧城 1 个),南沙区 27 个(旧村 27 个),从化区 24 个(旧村 24 个),增城区 25 个(旧村 24 个、旧城 1 个)。
此外,以TOD发展为导向,积极引导轨道站点周边800米范围内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与混合改造更新项目推进,2035 年前拟推进148个项目、占比约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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