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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荔湾人才公寓 最高可获100%租金补贴
来源:信息时报2021-11-25 08:30:20
摘要
108套人才公寓接受申请,可解决部分入户、子女入学问题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王智汛) 本月,荔湾区上线108套由存量公房升级改造的人才公寓,将全部提供给区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承租。公寓内部配套设施如何?样板房开放日,记者前往探营。

  独立厨卫、全新地砖装修有“标配”

  “所有108套人才公寓都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进行装修配套,都配有独立厨卫,墙面和地砖都进行了翻新。”记者了解到,荔湾首批108套人才公寓,全部由存量公房升级改造后推出,升级改造工作由荔湾区存量公房管理单位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目前108套人才公寓已经完成升级改造,并于11月21日、22日开放6处样板房供人才参观。

  升级改造后的人才公寓情况如何?本周,记者来到位于长寿东街24号的人才公寓样板房一探究竟。走进位于九楼的一套人才公寓,一开门就看到阳光射进房间里,墙面整体做了刷新,地面铺设了全新的瓷砖,整齐的入墙式踢脚线以及统一安装的铝合金门窗让整个房间显得整洁利落。西关租赁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提升人才居住环境,所有人才公寓的厨卫都铺贴了到顶的墙面瓷砖,铺设有瓷砖灶台,提升防水效果,整体更自然和谐。“存量公房大多是蹲厕设计,这次升级改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都会安装坐厕和洗漱台,让居住环境更加舒适。”该负责人介绍。

  在居住安全方面,荔湾区首批人才公寓统一安装了铝合金防盗门,并为窗户装上了防盗网。全屋电线插座均采用暗线形式安装,设有大量电源插座,房屋内的电路布线全部按照强弱电分开走线,电路布置规整,兼顾用电安全问题以及使用便捷性。

  交通便捷配套成熟可解决部分子女入学问题

  根据《荔湾区人才公寓房源情况表》显示,本次推出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点共有17个,房源分配为荔湾区北片区东部27套、北片区西部47套、南片区31套以及白云区同德街3套。户型包括一房、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其中一房一厅数量最多,有62套,面积为28~69平方米。荔湾区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批人才公寓房源地理位置较佳,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宜居宜业。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对外公布的6套样板房周边人居氛围成熟,生活配套一应俱全。交通方面,附近有地铁或公交站点,出行便利。据了解,到现场看房的人才大多比较关注人才公寓能否提供人才入户、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西关租赁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部分房源在符合户籍政策条件下可以提供人才入户以及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

  租金参考周边行情可申请100%租金补贴

  租金方面,108套人才公寓租金区间为20~75元/平方米·月,其中有电梯的人才公寓租金在50元/平方米·月以上,没有电梯的人才公寓租金约20~55元/平方米·月。西关租赁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租金参照公寓所属或附近的楼宇租金市场行情进行评估,按照《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制定。据了解,《管理办法》明确人才公寓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分配时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出具的评估价格证明,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实施机构确定。记者了解到,长寿东街样板房周边3房1厅房屋租金约3600~3800元。

  租金补贴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租住人才公寓满1年的承租人,凭1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可前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最短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承租的人才可申请获得最长5年、最高100%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

  在荔湾区工作,且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的高层次人才或中高层次人才。

  其中,高层次人才是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中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

  申请方式

  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中高层次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

  优先原则

  本次推出分配的人才公寓优先向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荔湾区重点企业及荔湾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才倾斜供应。

  提交申请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

  受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按资料格式要求将纸质材料寄送到区人力社保局(寄送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收件人:人才办;电话:020-81378224);将电子资料发送至lwrcb2014@163.com,邮件标题为“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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