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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向开发商!广州新规:新房没有“质量合格证”不准交楼
来源:南方都市报2021-01-11 07:40:42

  漏水漏成水帘洞,空鼓空成架子鼓……

  买一套房子,往往要耗去一个家庭大部分的积蓄。但伴随着近年房企“高周转”的盛起,速度背后是牺牲的质量。不少购房者买到的却常是漏水,掉天花的问题房屋。

  为此,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也专门成立房屋质量课题组,对新房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广州购房者可能不再需要哭着收楼了。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住宅工程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试点的通知》。

  黄埔区和南沙区将作为试点率先执行,让区域内的业主从源头消解“质量烦恼”。根据要求,今年三月开始,住宅需要分户验收+按套出证。房屋质量合格证上有附有建设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住宅售后服务部门电话等信息。

  没有“质量合格证”不能收楼

  据了解,以往不少开发商在新建商品住房竣工后仅实行抽查式验收,抽检数量占总数1%至3%,

  而这也造成验收合格的住宅工程,频频出现质量缺陷,维权不断。而分户验收+按套出具合格证,有望从源头卡住房质量问题。

  南都记者在《通知》上看到,2021年3月1日起,试点区域内的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须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套实施分户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做到“一房一证”。没有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可以收楼验收。

  根据要求,分户验收须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住宅交付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等进行检查验收。

精装房交付前需质量查验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大多开发商已经将带装修交楼作为标准化执行,部分城市也已经开始提倡不再销售毛坯房。然而,目前新房交楼所需的三证一书一表,全都是针对毛坯房的,法律上很难保护带装修新房的完整权益。

  甚至有不少开发商依然执行先签收楼纸,才能拿到钥匙验房的流程,让购房者“盲收楼”,失去“拒绝签收”的权利。

  近年来南都记者对不少新房质量问题进行采访就发现,许多业主遇到装修问题房屋,只能后期慢慢整改,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

  而此次的《通知》规定,实行全装修形式交楼的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交付前的质量查验评估。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而验收合格后,则要按套编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合格证并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

  那么这张质量合格证上都要有什么信息呢?南都记者看到,按通知要求,住宅工程质量合格证内容需要包含工程项目名称和住宅地址、建设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和验收结论、住宅售后服务部门名称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广州市住建局还专门强调:“住宅工程质量合格证是试点范围内住宅工程交房的必要条件,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时连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提交给业主。”

  除了广州,还有这些城市也在试点“按套”发证

  早在2010年,广州市建委就公布了《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对住宅的水电、墙面、厨卫等进行详细检查后出具验收报告,市民购房后可查阅该报告,但却无法按套拿到合格证。

  2020年9月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表示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同时加强质量信息公开,试行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广州市此次推出试点正是为了贯彻落实这一通知。

  南都记者查询公开资料还看到,其实在广州之前,国内已有其他城市先行按套出具合格证了。2019年11月,湖北省发布《关于开展住宅工程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试点的通知》,宜昌、襄阳、黄冈成为首批试点。而到了2020年1月份,以上三个城市中已经部分楼盘的业主在收楼时时领到了《住宅质量合格证》。

  南都记者伊晓霞  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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