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绩效

2014-07-07 16:29:36|来源:新浪乐居
摘要| 企业社会责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社会对企业职能的进一步要求,并随着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这一概念起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社会对企业职能的进一步要求,并随着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这一概念起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企业是社会的一分子,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也带来很多问题,如社会资源的枯竭、严重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诚信问题、对劳动者的歧视和压榨、人类精神的压抑等,从而引起人们对传统企业仅追求经济目标的疑虑和思考。企业在承担经济责任为股东创造最大化利润的同时,对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员工、消费者、债权人、供应商、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等,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研究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格里芬(Griffin,1999) 认为企业社会责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指组织针对自身位居其中运作的社会,为了保护和强化该社会所必须善尽的一套义务。阿奇B。卡罗尔(2004) 把CSR定义为:卡罗尔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特定的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主决定其履行与否的慈善责任之和。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绩效

  许多年来,人们一直希望找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但目前研究的结论很不一致。关于两者关系,先后出现过三种不同的观点和假说。第一种观点确信,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的盈利能力是最强的。如普雷斯顿和奥班农(1997)仔细分析了美国67家大公司1982-1992年的有关数据,得出了“对美国大公司而言,企业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这些研究的结果不是方法上存在一定缺陷,就是所确立的正相关关系还不够清晰。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的财务绩效对企业的社会表现起推动作用,也就是说在企业营业收入可观时,企业有较好的社会表现,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可以通过积极的协同作用得以加强。第三种观点认为,企业的社会表现、财务绩效和企业声誉这三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的,由于它们之间密切相关,很难确定哪一个因素影响最大。上述三个观点都主张企业的社会表现起着重要作用。证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有正相关性。

  对企业发展负责:它涵盖了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即对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责任;对股东和债权人的责任,即对股东权益保护的责任,对债权人资产安全和收益保证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企业管理层的行为约束;以及对企业员工的责任,即要对企业员工有长远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的薪酬激励计划,完善的职业培训计划,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保险和补贴计划,以及相应的资金安排。

 

 海外与国内房企对构建社会责任的态度

  Pulte Homes公司,Centex公司,Lennar公司和Horton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四家房地产公司。除Horton公司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其他三家公司均成立于50年代。现在,四家公司都已发展成为住房业务与地产金融业务相结合的全国性乃至国际性公司。某种程度上,这几家公司的发展历程代表着50年来美国房地产发展的基本脉络。

  美国四家房地产企业的优异成绩与其关注客户方面的努力分不开。各大房地产公司在经营哲学上都非常尊重客户。Pulte Homes提出:一旦加入我们的家庭购买Pulte住房,客户就将享有Pulte提供的终生服务!Lennar则把关注消费者的心灵体验写入公司的语言平台。Centex的使命是建造超出已经给客户塑造的预期的高质量的房屋和生活社区。Centex的目标则首先是“让毫无保留给我们建议的客户满意”。其次是产业化的努力。一是产品标准化;二是优化产业环境。Pulte Homes公司从生命周期和支付能力两上方面,确认新的客户细分标准,划分出11类客户。公司坚定,标准化的产品来自于标准化的客户。Pulte Homes是管理精细化程度最高的一家,始终强调超越期望的客户体验,强调持续的股东回报。而Centex连续35年保持全美十大地产商的地位,该公司也非常强调尊重商业基本准则。Lennar的两位创始人都是慈善家,两人把一生都献给了公益事业。两位创始人奠定了公司关注消费者、关注客户和关注社会责任感的榜样。

  我国国内某些房地产公司目前依旧秉持股东中心论,在践行社会责任理念方面仍旧是“路漫漫长其修远兮”。这些公司认为承担社会责任并不能挽救企业,放眼国内现状,它们又对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感到迷茫。因此,有关专家指出,缺乏精确、公正的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是房地产公司未能充分顾及关联方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这是其中部分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房地产企业本身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态度问题。

  海外地区一些著名的房地产公司早些年就开始专注于社会责任感,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书,如日本的鹿岛企业自1996年起每年均有社会责任报告,目前拥有强大的社会责任报告库。有想法才会有行动,一个企业有这方面的认知和想法才会在各个方面加以付诸于实践,并帮助公司更好地发展。而相对于国内上市房地产企业,目前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比较少,而且质量不高。有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比较空泛,把名字遮挡住可能都不知道是哪一家公司的情况。

  从海外著名房地产企业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举措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企业对内部员工的关怀和公司的规范经营方面,体现在对消费者诉求的持续关注和不断满足方面,体现在对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方面。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优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促进作用,因而这些企业都能够持续的创新发展并不断获得竞争优势。

  从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现状来看,企业的经济增长率、利润率等成为硬的成长指标,而社会责任往往是软指标,有时还缺乏约束力。因此,作为社会公民的企业而言,只要是追求长远发展目标的房地产企业,都不应把获取利润作为唯一目的。应当向海外同行学习,积极履行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做到企业发展与环境、社会和谐相处,才能实现互利“双赢”,获得永续发展。

 

 广东房企对社会责任感的认知和执行程度

  由于CSR理念在我国的推广时间较短,国内房地产上市公司也是在2008年才开始陆续发表公布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因此,就社会责任报告的深度而言,还未能向海外著名房地产企业那样与企业的使命紧密结合。但是其内容已经涵盖了利益相关方责任的主要内容,企业已经逐步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至于广东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认知程度也还处在某些道德责任层面,有待于政府和社会的推动。企业只有在内外环境的压力下才会考虑有意识地去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从而推动全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广东省内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在企业社会构建方面大都还未有整体的构想,在访谈中有的企业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知道这些对企业发展有好处,但是缺乏指引,不知道如何操作。他们既想通过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来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又怕过多的投入造成企业过多的负担。总之,广东省内的房地产企业在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发展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亟需引导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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